就着近日有人士對本會所進行有關臨床心理學家自願認可醫療專業註冊計劃之公眾諮詢的關注和疑問,本會作出之澄清(2018年6月28日)

香港心理學會臨床心理學組「下稱本會」 就着近日有人士對本會進行有關臨床心理學家自願認可醫療專業註冊計劃之公眾諮詢的關注和提問作出以下澄清:

  1. 為保障市民的利益及堅守專業水平,本會現時提出有關的自願認可註冊方案是以專業訓練標準為註冊條件。主要標準包括:
    1. 以本地大學頒發的認可臨床心理學專業碩士課程及訓練為基本要求。
    2. 臨床訓練內容及模式必須要有在實習機構任職合資格的臨床心理學家作現場督導(on-site supervision)為準則。訓練內容亦必須涵蓋不同服務使用者的需要。這項要求亦是本地及先進國家對臨床心理學家及其他醫療專業培訓的基本要求。
  2. 對於持非本地資歷的人士,建議用簡易的審核程序來吸引人材加入自願認可名冊,例如持英國、美國、澳洲或加拿大專業機構認可的臨床心理學碩士或博士資格,有符合基本臨床訓練並可以在訓練當地達到執業水平的人士亦可以申請直接加入自願認可名冊。
  3. 以兼具守護公眾利益和包容的原則,運用祖父條款或補充訓練收納未能完全達到以上標準,但具備可能未經專業認證的臨床心理學碩士或博士學位但有良好執業紀錄的人士加入自願認可名冊的過渡安排。
    註: 祖父條款是醫療專業註冊成立初期可能使用以吸納有良好執業紀錄的人士加入註冊的過渡安排,例如香港為中醫成立法定註冊制度的初期是以15年的執業紀錄為註冊的袓父條款。
  4. 本會以公開、透明的公眾諮詢收取業界、各持份者及公眾意見。公眾諮詢方式包括有國際公證人在塲見證的公開諮詢論壇、為期超過一個月的公開網上問卷調查(問卷內容包含自願認可註冊原則和標準的重點,有不同選項和其他可供自由填寫的項目)、亦歡迎公眾以電郵方式提交意見。

本會歡迎香港政府所委托就認可醫療專業註冊計劃之認證機構進行評審的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公共衛生及基層醫療學院於2018年6月11日向本會發出之通知,確認本會為首個於香港可正式開展臨床心理學家自願認可名冊的主辦專業團體之認證程序所需的訓練。

本會定當以至誠及嚴謹的專業態度完成公開諮詢,並為最終能為香港巿民及業界建構一個合乎保護公眾利益、專業水平及兼具包容性的自願認可註冊方案為目標。

有關公眾諮詢將於2018年6月29日截止,詳情可於本會網頁瀏覽。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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